(资料图)
1.有扣缴义务人的,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月预缴税款;
2.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,应当在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,预缴税款;
3.没有扣缴义务人的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,缴纳税款。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全球机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09784号-11 联系邮箱:85 18 07 48 3@qq.com